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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助手
名称 | 住院 | 门诊医疗统筹(年封顶4000元) | ||||||
住院医疗统筹 | 大病救助 | 个人帐 户支付 完毕后 | 门诊起付标准 | 起付标准 由参保人 自负 | ||||
报 销 比 例 人 员 类 别 | 起付线以上 │ 71472元 (含71472元) | 71472 │ 214416元 (含214416元) | 统筹封顶线后 0─15万元 (含15万元) | |||||
退休 600元 | 在职 800元 | |||||||
满起付标准后 | ||||||||
统筹基金支付 | 救助基金支付 | 三级门诊定 点医疗机构 | 二级门诊定 点医疗机构 | 一级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药店或门诊、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
退 休 | 90% | 95% | 90% | 60% | 70% | 80% | ||
在 职 | 85% | 90% | 80% | |||||
注:1.年度内只设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年度内发生多次住院的,参保人 起付金额全年累计,起付段计付定额按其各次住院中所住医院级别最 高的一次起付标准来确定。 (三级700元,二级400元,一级300元) 2.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年度。 3.上述医疗费用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费用。 4.2012年度住院统筹基金封顶线为214416元。 | 特殊病种(享受住院待遇) | |||||||
1.各种恶性肿瘤的治疗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腹透、血透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血友病 7.精神分裂症 8.重症情感性精神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