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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社会捐赠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3/9 16:19:00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社会捐赠情况公示

 

根据《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社会捐赠意见》的要求,现将我院接受社会捐赠物资清单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共5个工作日,从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3日。

2、监督受理科室和电话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56575113。

 


温州市捐赠物资清单

日期

捐赠人

联系电话

捐赠物资品名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2020.3.6



医用外科口罩

JP15100

匿名爱心人士

300


2020.3.6



过氧化氢消毒液6%

莎普爱思 /1GAL

匿名爱心人士

4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