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动态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社会捐赠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3/6 17:11:00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社会捐赠情况公示

 

根据《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社会捐赠意见》的要求,现将我院接受社会捐赠物资清单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共5个工作日,从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12日。

2、监督受理科室和电话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56575113。

 


温州市捐赠物资清单

日期

捐赠人

联系电话

捐赠物资品名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2020.3.4



远程人体测温

热像仪

DS-2TP31B-3AUF

浙江汇昌科技有限公司

1


2020.3.5

郭海阳


医用口罩

A型 南昌市奥康

个人

3000


2020.3.5

叶  英


75%酒精消毒液

100ml 金华宝芝林

个人

192


2020.3.6



医用防护口罩

新惠康(耳挂式)

杭州善心科技有限公司

40


2020.3.6



消毒湿巾

雷纳德

杭州善心科技有限公司

2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