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已由温州市发改委以温发改审[2013]9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铝型材卷帘进行公开招标。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位于温州市瓯海区潘桥镇学士前村地块,铝型材卷帘项目概算约 19.5 万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合格的铝型材卷帘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六楼(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
4.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材料: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不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7日15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瓯海区西山东路552号康复楼六楼会议室(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招标人: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人:占先生
电 话:0577-88423272 电 话:0577-28877702
传 真:0577-8423272 传 真:0577-28877770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