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特殊病种办理申请流程
一、特殊病种门诊范围
1.精神分裂症
2.重症情感精神障碍
3.儿童孤独症
4.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只限瑞安、永嘉)
二、携带材料
1.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
2.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3.门诊病历(限门诊半年以上病人)
三、申报流程:(到当地社保登记)
1.填写表格,提交申请(选定三家定点医疗机构)
2.申请成功后,出具(特殊病种)确认表一式二份
3.凭(特殊病种确认表)办理(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
四、特殊病种门诊就医流程
1.凭(特殊病种确认表)到指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窗口办理登记。
2.凭(专用病历)和市民卡在定点医院直接门诊刷卡就医。
备注:每更换医院就医,都需先到之前就医的医院医保窗口撤销特殊病登记,然后到新就诊医院医保窗口重新办理特殊病登记。登记刷卡后,待遇标准视同住院。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