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心理科心身医学病区青年文明号
“青年文明号”奖惩激励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16 14:22:33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科精神文明建设,激励青年员工的创建热情,全面深化以岗位文明建设为核心的“青年文明号活动,促进此项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管理办法,结合我科实际,制定本奖惩激励制度。

一、下列人员将在评先评优、入党、晋级时予以优先考虑:

1、能积极向服务对象发放服务卡的人员。

2、能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内容提供优质服务的人员。

3 积极参加创建活动知识学习及相关规章制度培训的人员。

4、在“岗位练兵”“技术比赛”中成绩突出的人员。

5、积极参与各种主题活动,表现突出的人员。

6、积极向科室提出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合理化

建议且办法有效可行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将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者将予以通报批评甚至调离

现岗位。

1、对创建活动消极怠慢的人员。

2、不按服务承诺内容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

3、不参加创建活动知识学习及相关规章制度培训的人员。

4、在“岗位练兵”“技术比赛”中成绩不及格又不努力的人员。

三、以上各项制度至宣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心身科“青年文明号星级”创建小组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