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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助手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PCR实验室建设比选公告
编号:WZLCZB-2020-05047
本次比选是按照相关法律及有关法规有关规定,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PCR实验室建设以公开方式进行比选(紧急采购)(非政府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竞选。
一、比选内容(具体以比选文件为准):
序号 | 比选内容 | 数量 | 主要要求 | 预算 |
1 |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PCR实验室建设 | 1批 | 详见比选文件 | 195万元 |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参加比选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比选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4接受联合体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选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4.2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比选申请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竞选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竞选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竞选,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竞选。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均无效。
三、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0年 5 月 14 日起(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前获取比选文件均有效,未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拒绝参加比选)
2、获取比选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 获取比选文件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三期2号楼B单元2901室
四、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介绍信;
2、有效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 ;
3、供应商简介。
4、联合体协议(如有)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需携带原件备查。
注:本次所提交书面资料仅作为购买比选文件之用,并不作为比选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比选时提交资料为准。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拟定时间:2020年 5 月 16 日09:30(具体以发出比选文件为准)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址:西山东路552号,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会议室
3、比选时间:2020年 5 月 16 日09:30(具体以比选文件为准)。
4、比选地点:西山东路552号,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会议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比选人: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 0577-88423272
比选代理机构: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三期2号楼B单元2901室
联系人:郑永强
电话:0577-89887255 13757727199
传真:0577-89887255
比选监督部门: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监察室
电话: 0577-56575113
七、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比选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比选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比选监督部门投诉。
2、公告附件里的比选文件仅供阅览使用,需依公告上的要求获取比选文件,如果未购买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比选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八、竞选保证金
1、竞选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2、竞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 5月 16 日09:30分整。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竞选保证金,且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携带汇款凭证到比选代理机构财务确认到账并开具保证金收据。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