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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助手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社会捐赠情况公示
根据《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社会捐赠意见》的要求,现将我院接受社会捐赠物资清单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共5个工作日,从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2月21日。
2、监督受理科室和电话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56575113。
温州市捐赠物资清单  | |||||||
日期  | 捐赠人  | 联系电话  | 捐赠物资品名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2020.2.15  | 张卫平  | 医用口罩  | ProtDesc  | 个人  | 30000个  | ||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0年2月17日